《魔兽世界®》中文版使用条款

于2010年8月31日更新

注意!请仔细阅读(特别是粗体的内容)。

本文是您与运营方(如下定义)之间的法律协议,请您于注册成为魔兽世界®用户前,详细阅读本使用条款的所有内容。用户应当明确:只要您点击“接受”或“同意”按钮并按照魔兽世界注册程序成功注册为《魔兽世界》用户,以及在注册成为《魔兽世界》用户之后点击进入程序,您的行为就已表示您无条件接受并遵守本使用条款、《魔兽世界®最终用户许可协议》以及暴雪不时公布的各项“其他公开规则”,包括但不限于:战网在线游戏服务(“服务”)的《战网使用条款》、《游戏管理规则》、《隐私政策》、《魔兽世界中文版论坛守则》、《魔兽世界论坛行为规范》、服务指引以及其他官方通知,等。如果发生纠纷,用户不得以未仔细阅读为由实行抗辩。如您不愿接受本协议,您应点击 “ 拒绝 ” 或“不同意”按钮且不要使用本程序。

欢迎来到暴雪娱乐股份有限公司(Blizzard Entertainment, Inc.)的大型多人同时在线角色扮演游戏 《 魔兽世界®》(World of Warcraft®)(包括《魔兽世界•燃烧的远征(R)》与《魔兽世界•巫妖王之怒》,以下简称为 “ 程序 ”)。本程序的版权所有人为暴雪娱乐股份有限公司(Blizzard Entertainment, Inc.)(一家在美国特拉华州成立的公司)、其关联公司及其许可方(以下统称为“暴雪”)。本程序已由暴雪授权上海网之易网络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统称为“运营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包括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省)(以下简称为“区域”)独家运营。本使用条款中的程序既包括魔兽世界的游戏软件程序及其附随的资料文档(统称为“程序”),也包括运营方提供的魔兽世界在线服务(统称为“服务”)。您必须根据《战网使用条款》(详情请见https://www.battlenet.com.cn/account/legal/tou.html)已经在服务上注册了一个战网通行证(“账号”),方可进入本程序。所有在区域内对程序和服务的使用必须遵守本使用条款及今后更新版本的使用条款(以下简称为 “ 使用条款 ” 或 “ 条款 ” )中的所有内容。如果您获得程序附带免费试用时间,本条款对您在免费试用时间内使用程序同样适用。任何不按使用条款使用魔兽世界程序或服务的行为均被明确禁止。

1. 资格规定。

您声明您是区域内有效法律所认可的自然人。您在使用程序或者服务将受到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以及政策的约束,包括但不限于 “实名认证”规则。您知悉并同意,根据有关监管部门的要求,您有义务以真实身份(例如:真实姓名、身份证件号码、联系方式)注册使用本程序,且应向运营方提供真实、完整的个人身份资料信息;否则,您须对不实信息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和不利的法律后果。个人身份资料中的证件号码一经填写并成功提交,即不得随意变更。运营方有权审查您所提交的个人身份资料并决定是否为您提供服务。您点击接受本使用条款即表明您保证自身具备本条所要求的资格。

无论您进入《魔兽世界》的哪个版本,您未满18周岁,您应当受家长监督系统以及防沉迷系统的制约。《魔兽世界•巫妖王之怒》将面向区域内年满18周岁或以上的用户开放;如您年满15周岁未满18周岁,则您应在家长监督下以及防沉迷系统制约下进入《魔兽世界•巫妖王之怒》,但如运营方收到您家长或监护人的有效要求,要求限制您运行《魔兽世界•巫妖王之怒》,则您将仅被允许在防沉迷系统制约下使用《魔兽世界•燃烧的远征》;如您未满15周岁或者运营方无法根据您提供的信息识别您的身份,则您不得进入《魔兽世界•巫妖王之怒》,且仅被允许在防沉迷系统制约下使用《魔兽世界•燃烧的远征》。如运营方自行发现、收到未成年人家长或监护人通知或者其他用户的举报,用户存在违反本条规定使用账号的情形(比如:登记为已满18周岁的用户的账号被15周岁以下的未成年人使用登录《魔兽世界•巫妖王之怒》,等),则运营方可根据情节,将该账号纳入未成年人家长监护、部分或者全部暂停向该账号提供服务、暂时或永久冻结该账号以及采取其他合理处理措施。您在此同意,您将及时向运营方提供真实完整的信息,以便于运营方识别您的身份;否则,因此产生的后果将由您自行承担。此外,运营方还有权随时要求您或者家长(监护人)提供身份证、户口本等必要资料,证明您的身份、家长(监护人)身份以及家长(监护人)监管行为的真实性和合理性。运营方亦有权基于提交给运营方的资料独立决定任何年龄限制或未成年人家长监护系统是否适用于您。在适用法律允许的最大范围内,运营方保留对未成年人家长监护系统的使用范围与使用条件进行创设、变更和终止的权利。

在现有的技术条件下,运营方将尽合理的商业努力并根据有关监管部门的要求开发并维护未成年人家长监护系统、防沉迷与实名认证系统,并按“现状”提供给您使用。然而,由于互联网活动的特殊性、技术不可避免的局限性以及系统运作各环节受外界的影响,因此,运营方公司不保证各系统不存在任何漏洞,不保证各系统能随时正常运作,亦不保证监督或认证效果完全正确真实或满足用户的需求。除非适用法律有明确规定,否则,运营方不提供任何明示或默示的担保,亦不对此承担任何责任。

2. 所有权

暴雪在区域内已经授权运营方向用户提供程序,并且拥有与魔兽世界及相关服务的一切所有权及知识产权:包括但不仅限于游戏名称、电脑代码、主题、物品、角色、角色名、故事情节、对话、流行语、游戏内场景、概念、美术作品、动画、音效、音乐、视觉效果、运行方式、相关文档、游戏包含的小应用程序、聊天室脚本、角色信息、在服务上使用本程序进入游戏的记录以及您提供的个人资料。您特此同意并确认,运营方有权将本条中提及的资料提供、透露或转移给运营方的关联公司。此外,运营方有权将前述信息提供、透露或转移给暴雪和/或其关联公司、他们各自的许可方或被许可方,他们可能位于境外。您特此同意该等提供、透露或转移可发生在本日期之前。魔兽世界程序和服务受美国版权法、国际版权公约及其他适用的法律的保护,暴雪保留所有权利。运营方拥有魔兽世界在区域内提供和经营程序和服务的独家代理运营权。程序和服务可能含有第三方许可的内容,如发现违反本协议的行为,该第三方许可人可能会行使他们的权利。

3. 使用服务

A.您在此同意承担因通过服务接入进入程序而发生的所有费用,包括相关税费。您通过服务进入程序的权利是以您接受运营方或您的信用卡发行人、收费服务者或其他运营方认可的支付方式设立的任何限制为条件的。发生以下任意一种或多种情况,运营方可自行决定中止或终止您进入服务: (A) 运营方不能通过您提供的信用卡收取您应付的任何款项; (B) 您的信用卡支付申请因任何理由被运营方拒绝;或 (C) 进入程序后,您通过点卡或类似手段购买的进入程序时间已经消耗完毕。如运营方决定开通银行卡(如:信用卡、借记卡,等)支付业务,且您账号上仍有欠费,您同意运营方可将这些欠费记在您的信用卡或其他的借记卡上。您同意向运营方偿还运营方为向您追讨根据本协议应付费用而发生的所有费用和开支(包括但不限于所有的银行收费或服务收费)及任何合理的律师费。

您清楚知悉并同意,账号转让行为是被明确禁止的。您不得将任何账号要约出售或企图转让账号。任何要约出售、购买或其他交易账号等的行为均属严重违反本协议的约定,在此情况下,一经发现,运营方有权采取处理措施,包括但不限于暂时或永久冻结该账号。

B. 在区域内,只有运营方拥有魔兽世界的运营权。您不得以任何方法提供魔兽世界服务、对运营方使用的与魔兽世界程序或服务相关的通信协议进行截留、模拟或重定向。这些被禁止的方法包括但不仅限于:协议模拟、反向工程、修改魔兽世界程序或服务、为魔兽世界添加未被授权的组件或在魔兽世界程序或服务运行时使用封包窃听程序。

C. 您同意您不会(i)修改或导致修改魔兽世界或者服务的任何部分;(ii)开发或使用作弊程序(cheats)、机器人程序软件(bots)、游戏增强程序(mods)、黑客程序软件(hack)或任何其他可修改用户体验的第三方软件;或(iii)使用任何第三方软件通过拦截、“挖取(mine)”或其他方式从魔兽世界或通过魔兽世界收集信息。尽管有上述规定,您可用暴雪和/或运营方提供的已获授权的补丁和更新程序来更新程序;运营方可以凭自身完全独立的判断,决定是否允许您使用某些第三方用户界面。

D. 您不得协助或参与对支持服务的计算机服务器(“服务器”)的攻击。您也不可以协助或参与任何可能造成其他用户体验被破坏的活动。任何试图故意破坏程序或程序的合法运营的行为将被追究民事和/或刑事责任。若您进行了此等破坏或为该等破坏行为提供协助,运营方保留在法律最大限度内向有关人员索赔的权利。您同意,您在使用程序和服务时不会触犯任何当地、国家或国际的法律法规。

E. 暴雪保留在程序基础上制作衍生产品的独家权利。未经暴雪事先的书面同意,您不得在程序基础上制作任何衍生产品。

4.魔兽世界游戏的规则。

您通过服务对程序的使用受制于某些已经包含在规则中的行为准则。这些规则将在战网官方网站或者《魔兽世界》官方网站上公开并不定期更新,所有通过服务使用程序的用户必须遵守。您有义务知晓、了解并遵守这些行为规则。本条以下所列规则并非全无遗漏,运营方保留权利决定何种行为违反游戏精神,并对该等行为采取其认为合适的相应的处理措施(包括但不限于警告、回收虚拟物品、倒扣数值、暂时或永久冻结账号、拒绝提供服务,等)。运营方保留随时修改这些行为规则的权利。

A. 基本行为规则。

您在此确认,您有义务遵守区域内的所有政府规则和规定。您进一步确认,您了解这些规则和规定并特此确认,在与其他用户联系和接入程序时,您的行为在各个方面均符合这些规则和规定。

B. 角色名与公会命名规则。

每个用户可自行或者通过系统随机选取一个角色名。此外,用户可以成立“公会” ,而用户也同样需要为该等 “公会” 选择一个名字。当您取了一个角色名,建了一个 “公会” ,或以其他方式创建了一个能为使用程序或服务的其他用户所看到的标记,您必须遵守以下准则及公序良俗。如果运营方认为该标记可能冒犯他人或者不妥当,则运营方有权自行决定:更改该名字,移除标记及关闭相关聊天室,和/或中止或终止您对程序或服务的使用。 具体地说,您不得使用下列任一名字作为您的角色或公会的名字:

1) 为假冒另一人,而使用该人的名字,包括但不限于“游戏管理员” 、暴雪和/或运营方的其他雇员或代理人;

2) 有 “诅咒 ” 含义的名字,包含粗俗语言,包含可能冒犯他人、破坏他人名誉的、猥亵的、仇恨性的字眼,或某些侮辱种族、民族或在其他方面使人厌恶的字眼;

3) 由其他个人或实体拥有权利而未经该个人或实体书面授权的名字;

4) 公众人物、名人或传媒明星的姓名;

5) 包含(注册或未注册)商标或服务标记或者与这些商标或与服务标记实质性相似的名字;

6) 任何宗教人物或神明的名字;

7) 取自暴雪的 “ 魔兽争霸 ” 产品的名字,包括魔兽争霸系列小说中的角色名;

8) 与毒品、性、酒精或犯罪行为有关的名字;

9) 以整句句子或部分句子组成的名字(例如,“你好吗”、“你早餐吃什么”、“我爱牛扒”、“今天不工作”、“讨厌坏天气”、”Inyourface”、”Welovebeef”、”how are you”、”what did you eat for breakfast”、”no work today”、”I hate bad weather”,等等);

10) 由毫无意义的语句组成的名字(例如Asdfasdf、Jjxccm、Hvlldrm);

11) 大众文化偶像或角色(例如:布兰妮、王牌大间谍、蝙蝠侠);

12) 包含“网络暗语”或“流行语”(例如, “Roflcopter”、”xxnewbxx”、”Roxxoryou”);

13) 含头衔的名字(本节的头衔包括但不限于军衔(例如, “上校”、"CorporalTed"或"GeneralVlad")、君主头衔或幻想头衔(例如,“凯撒大帝”、"KingMike"、 "LordSanchez")、宗教头衔(例如,“教皇”、"ThePope"或"Reverend Al")。

您不得使用错别字或与以上限制使用的名称相近的名称来规避以上名称限制,您也不可以使用在组合时会违反以上限制的“姓”或“名”。

C. 与其他的用户聊天和互动的相关规则。

与其他用户及运营方的服务人员进行交流是程序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在本使用条款中称为 “ 聊天 ” 。您的聊天内容可能会被运营方监视、记录、审核、公开或删除而不另行通知您;您特并理解并且同意运营方有权根据自己的决定监视、记录、审核、公开或删除您的聊天内容。此外,您在此确认知悉且同意自行承担在程序内聊天的风险。 当您在程序中聊天或使用服务时,您不得:

1) 传送或张贴运营方认为有害的内容或语言,包括但不限于任何非法的、有害的、威胁性的、辱骂他人的、骚扰性的、诽谤性的、粗俗的、淫秽的、仇恨性的、渲染色情的或在侮辱种族、民族或其他方面使人厌恶的任何内容或语言,您也不得使用错别字或与上列限制使用的名称相近的字词来规避以上内容和语言的限制;

2) 进行任何带有破坏性的行为,例如:故意 “刷屏”以使得其他用户无法阅读聊天屏的内容,或设置使用时具有破坏聊天正常流量作用的含有大量文本的宏,上传病毒、特洛依木马、定时炸弹等可能对服务系统造成伤害或影响其稳定性的内容。

3) 干扰正常对话或实施给其他用户产生负面影响的行为,包括但不限于张贴《魔兽世界》之外商品和服务的商业征询及/或广告;

4) 向单个用户连续发送未经要求、不受欢迎的信息或在某一聊天区连续张贴相似信息,包括但不限于连续不断的发送广告兜售商品或服务;

5) 在程序或程序相关的网站或论坛上传播或张贴任何用户的私人信息,但用户可在向单个用户传送的私人消息中传播其个人信息;

6) 使用机器人软件或其他自动技术以从程序或暴雪和/或运营方拥有或管理的论坛或网络中收集信息,除非由运营方特别许可;

7) 骚扰、威胁、追踪、羞辱任何用户或造成其不安,影响其注意力或造成其不适;

8) 在使用程序过程中作弊或利用溢出(exploits),包括但不仅限于修改程序;

9) 参与运营方认为会导致或可能导致某一程序用户被骗或因欺诈而失去金币、武器、盔甲或其在程序中通过授权途径获得的任何其他游戏物品的行为;

10) 与游戏角色中的对手玩家进行直接交流(例如 “部落”玩家与“联盟”玩家直接交流,反之亦然);

11) 模仿任何真人(包括但不限于 “游戏管理员”、暴雪和/或运营方的其他任何代理或雇员),或使他人有理由相信您发布在程序中的消息构成服务器消息或由是运营方代理人或雇员张贴的消息;

12) 上传或张贴侵犯任何第三者的知识产权或公众/私人权利的内容。

D.游戏行为相关规则

《魔兽世界》兼具“玩家对环境”(PvE)和“玩家对玩家”(PvP)两种游戏模式。在PvE服务器上创建的游戏角色可以通过游戏程序中用户的界面来开启PvP对战。如果您攻击开启PvP功能的敌对阵营的玩家或者攻击敌对阵营的非玩家角色(例如城镇守卫)或者您进入PvP战场副本(例如战歌峡谷)或者进入敌对主城,那么您的游戏角色也将开启PvP功能。如果您进入程序的虚拟世界中的某些PvP竞技场(例如,荆棘谷的古拉巴什竞技场、刀锋山的鲜血之环竞技场),您游戏角色的PvP功能将自动开启。您同意并确认,在PvE服务器上的所创建的游戏角色可以通过您在程序中的行为(例如程序中的用户界面或者您进入特定区域)自动开启PvP功能,这意味着您同意进入PvP战斗模式。如您选择在PvP服务器创建游戏角色,即表示您同意除了各大主城和新手区,程序中大部分您能进入的虚拟地区都是争夺中的区域,也就是说在这些地区随时可能发生PvP战斗。此外,您理解在PvP服务器上所创建的角色是一直开启PvP对战功能的。这意味着在程序中您的游戏角色将随时被敌对阵营的游戏角色所攻击,联盟和部落两个阵营是相互联系的。

线上游戏是《魔兽世界》最重要的部分。因此,暴雪和运营方严格执行本使用条款以及使用程序应当遵守的相关的公开规则。请注意,暴雪和运营方将您大部分的行为视为使用程序的一部分,所以“消灭” (即 “ PK ”)您的种族和/或联盟的敌人(包括墓碑),和/或蹲守其他玩家复活点,等将被认为是程序的一部分而不是骚扰行为。因为程序是一个“ 用户对用户 ” 的游戏,所以,您首先应牢记:在敌对种族攻击您的游戏角色时应自行采取措施保护自己的游戏角色;而不是在游戏角色被敌对种族杀害时向运营方的客户服务人员求救。

尽管如此,如某些行为显失“公平”,仍会被认为是违反本使用条款的。这些行为包括但不仅限于:

1) 使用或利用设计错误、未被证明的特征和/或 “ 程序缺陷 ” ( “ bugs ” )进入尚不可用的程序或者获得优先于其他用户的竞争优势;

2) 使用任何工具入侵删改(hack)或更改客户端或服务器端软件;

3) 使用任何通过“封包检测和监控”从程序中获得信息的软件产品;

4) 实施本使用条款、《战网使用条款》、《魔兽世界®最终用户许可协议》或者其他使用程序应遵守之公开规则所禁止的行为;和

5) 任何暴雪和/或运营方认为违反《魔兽世界》“游戏精神”的行为。

5.登录信息安全

您有责任维护您为了使用本程序所注册的与账号相关联的登录信息( “账号”)的保密性,您不得向任何人泄露您的登陆信息或允许除了您以外的任何人使用您的账号和密码。同时请注意,您有义务保证账号安全。若您的账号遭遇“黑客行为”,您的账号或电脑被病毒或任何其他与账号或您的电脑有关的问题所干扰,暴雪和运营方都不承担任何责任。若您认为您的账号受损,请联系游戏管理员或运营方客户服务部,运营方会在核实您所提供的信息后帮助您重设密码,提供账号方面的协助,或提出基本建议以提高您账号的安全性。若您报告账号被盗、遭遇黑客行为或出现其他异常情况,或者运营方发现您在服务上所注册的账号存在被盗、共享或者被滥用等迹象或者其他异常情况,那么,为保护您账号中的游戏角色、游戏虚拟物品等,运营方有权根据情节,在调查期间对您的账号采取保护性措施(包括但不限于暂时冻结账号)。在调查之后,由运营方决定是否采取进一步的措施。

您对于通过您注册的账号所进行的任何行为应承担全部责任。如果您知悉或合理怀疑您的登录信息出现任何安全问题,包括遭受损失、被盗或未经授权披露,您应立即联系运营方客户服务部处理。

6.对账号的管理。

运营方有可能在某些情况下(包括但不限于因为用户违反本使用条款、《魔兽世界®最终用户许可协议》、其他公开规则,或运营方和/或暴雪出于遵守适用法律或政府法令之目的)暂时冻结、永久冻结、修改或删除账号。运营方可独立判断,采取一切其认为适当、必要的措施以保证程序及相关服务完整性。运营方保留拒绝向任何违反本使用条款或《魔兽世界®最终用户许可协议》以其他公开规则的用户提供服务的权利。

7.虚拟物品的所有权以及交易行为。

暴雪对程序中出现的所有内容拥有所有权、许可权或其他权利,暴雪通过与运营方的排他性安排在区域内发行上述内容。您同意您对这些内容不具有权利,包括程序中出现的或原产于程序的虚拟物品(包括但不限于程序内货币、材料、装备,等),或者其他与账号相关的或存储在服务上的内容。暴雪和/或运营方不承认在程序之外的发生的虚拟物品的转让行为或在“真实世界”中发生的任何与程序有关的销售、转让或交易行为。所以,您不得在程序之外出售物品获得“真实”货币或交易有价值的物品。如运营方断定您违反本条规定,运营方有权单方决定采取处理措施以保护服务和程序,包括但不限于收回虚拟物品、修改数值、暂时或永久冻结该账号。

8.使用条款与服务的变更

运营方保留完全权利,单独决定更改、修订、增加、补充或删除本使用条款的任何内容。如发生实质性的变更(以运营方与暴雪的独立判断为准),则将通过如下任何一种或几种方式公告:(1)在《魔兽世界®》官方网站张贴公告,(2)电子邮件,(3)邮政邮件,(4)弹出窗口,(5)游戏内通知,(6)补丁程序通知。如您无法接受修订后的内容,您有权停止使用程序和服务。若您在本使用条款变更后仍然安装并使用程序或相关服务,则意味着您接受修改后的所有内容。

运营方可根据当时的情况,随时更改、修订、中止或停止程序或服务的整体或部分,包括提供硬件/软件的更新、检查或维修硬件/软件或停电,以遵守适用法律、排除安全隐患或解决紧急情况。您理解并同意,您不会以任何理由要求运营方因该些行动而做出赔偿或者补偿。

9.使用条款与服务的终止。

您有权根据自身独立决定,通过终止账号及删除程序的方式终止使用本协议。然而,无论是您单方提前终止本协议还是因为您违反本使用条款、《魔兽世界®最终用户许可协议》、战网使用条款或使用本程序应遵守的其他公开规则等原因而导致运营方公司提前终止本协议,您同意为该等违约行为承担责任,即:在本使用条款终止之时起,您即以账号内全部剩余点数、剩余游戏时间以及其他任何形式的已付款项作为向运营方弥补此等违约行为的违约金,运营方无义务向您转移、退还或者补偿此等您在服务上注册的账号中与本程序有关的预付款或剩余游戏时间。另外,您理解:提供《魔兽世界》游戏服务是暴雪和运营方商业决策之内容,暴雪或运营方有权根据当时的实际需要,在任何时间修改、暂停或者终止提供服务;在此情况下,运营方和暴雪将按照当时适用法律的明确规定处理;除此以外,您同意运营方和暴雪无需因此而承担其他任何责任。

本使用条款终止后,第2、3B、3C、3D、3E和5-15条仍应有效。

10.无担保条款。

程序与服务以“现有”形式提供给您。暴雪和运营方不保证:程序与服务不会中断或无错误、所有缺陷均被更正、或有关网站和连接服务或服务器不会受到病毒或其他有害因素的损害。除非适用法律有明确规定,暴雪和运营方在此明确声明不承担任何明示或默示的担保责任,包括但不限于对商品性能、特定目的适用性或不侵权的担保。

11.责任限制。

运营方和暴雪及各自的母公司、子公司、许可方以及关联公司不承担以下任何一种损失:(A)因使用或不能使用程序或服务而产生的损失,包括但不仅限于名誉损失、误工损失或电脑故障;(B)程序或服务中存储的任何游戏角色、虚拟物品(例如游戏内货币、材料、装备等)、账号、统计数据、用户战绩、排名或注册信息的损失或损害;或(C)因任何服务中断(包括但不仅限于网络服务提供商的服务中断、软件或硬件故障引起的数据丢失或服务中断)引起的损失。在任何情况下,运营方和暴雪都不对任何间接的、附带性的、特殊的、惩罚性的或后果性的损失承担责任。在适用法律允许的最大范围内,无论是否因合同、侵权、严格责任或其它原因而引起赔偿,暴雪和运营方共同承担的赔偿数额合计不会超过在争议发生前6个月内您为程序而向运营方支付的所有费用总和。您特此同意,对于任何由第三方提出的因您使用程序而引起的责任、损失、损害、判决、成本、支出和费用(包括合理的律师费),您同意全力为运营方和暴雪进行辩护,给予赔偿并确保运营方和暴雪的利益免遭伤害。

12.不可抗力。

在任何情况下,运营方和暴雪不会对在其合理控制之外的原因造成的迟延或失误承担责任,包括但不限于天灾、战争、恐怖主义、暴动、禁运、行政或军事机关行为、火灾、水灾、事故、罢工、或运输工具、燃料、劳工或材料的短缺等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和不能克服的情况。

13.确认。

您在此确认:

A. 在运行时,程序可监视您电脑的随机存储内存(RAM)以识别与程序同时运行的未经授权的第三方程序。本条中所称的 “未经授权的第三方程序”是指经暴雪和/或运营方独立判断,符合以下任一特征的第三方软件;(i)实现或者协助作弊或者同类行为;(ii)以未经暴雪和/或运营方明确许可的方式,让用户修改或非法入侵游戏界面、环境或者游戏体验;或(iii)拦截、 “挖取(MINE)”或其他方式从程序中或通过程序收集信息。“未经授权的第三方程序” 包括但不限于“附件程序”(ADDON)、“游戏增强程序”(MOD)、“黑客程序”(HACK)、“训练程序”(TRAINER)或者“作弊程序”(CHEAT),等。一旦发现未经授权的第三方程序,程序将向暴雪和/或运营方回馈有关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您的账户名、所发现的未经许可的第三方程序的详细信息、发现的时间和日期,运营方将采取合理的措施打击该未经授权的行为。

B. 为了改进《魔兽世界®》程序和/或服务,保障和执行本使用条款、战网使用条款、《魔兽世界®最终用户许可协议》以及使用本程序应遵守的其他相关公开规则,当程序运行时,运营方有可能获取您计算机及其操作系统上的某些特定的识别信息,这些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您的硬盘驱动程序、中央处理机、IP地址及操作系统。

C. 当您成为本程序的用户,运营方会您 “非私人”数据以进行相关的用户统计,无论是否通知您。您同意运营方和/或暴雪有权将上述数据提供,透露及转移给其各自的许可方或关联公司使用。

D. 运营方可以不经通知,根据政府部门或执行部门的要求、法庭令状或其他法律程序的书面请求,披露您的IP地址、个人信息及其他和您的活动有关的信息。如果运营方相信这么做可以保护您的安全或其他人的安全,运营方可以使用或披露您的个人信息。

E. 您自行承担连接服务器的电信费和上网接入费以及所有必要的设备、服务、维修或维护费用。

F. 您无法在任何时间都能进入程序。

G. 程序要求运营方和暴雪创建和保持电子文件,包括但不仅限于游戏角色、账号、统计数据、用户资料、武器、盔甲以及程序中出现的或产生的其他虚拟物品或网络游戏虚拟货币(总称为 “游戏数据”)。保证游戏数据的安全是运营方的优先考虑,运营方与暴雪亦将采取合理的措施保证游戏数据的安全。然而,但请注意,运营方和暴雪对游戏数据的丢失不承担任何责任。

H. 运营方有权独立判断,保留修改或删除任何信息(包括但不仅限于:游戏数据以及其他集中、储存或上传于程序中的信息)的权利。

I. 如果运营方发现您所使用的账号是通过非法手段获得的(包括但不限于盗号),您同意运营方有权将该账号转移给合法的使用人。为避免争议,本协议涉及到的有关技术方面的问题,您同意以运营方系统所记载的数据作为判断标准,运营方保证该数据的真实性。而前述数据是排他的。

14.争议解决和法律适用。

A.除非另有明确约定,否则,本使用条款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并排除一切冲突法原则的适用。《联合国公约国际货物买卖法》被明确排除适用。如您自愿选择区域外的其他地方进入服务,则您应同时遵守当地法律(在当地法律适用的范围内) 。游戏软件还应受到有关出口控制。程序软件不得在区域外下载、出口或再出口。

B. 争端对各方而言都是昂贵而耗时的。为缩短解决时间并降低解决成本,对于任何针对本条款的争端、争议或索赔( 统称“争端”),您和运营方同意尽量通过协商方式解决达成一致。

C.有约束力的仲裁。 如果各方无法通过协商解决争端(但下文明确列出的例外争端除外),您和运营方同意通过仲裁处理。各方同意由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简称“CIETAC”)根据CIETAC有效的仲裁规则以及适用法律在中国北京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各方均有约束力。您的仲裁费用及您应分担的仲裁赔偿应由您个人自行承担。

D. 限制。 您和运营方同意任何仲裁仅限应用于运营方同您个人之间的争端。您认可并同意(1)任何仲裁均不牵涉其他人;(2)没有任何权利或授权进行共同仲裁或使用共同仲裁的程序;并且(3)没有任何权利或授权允许代表公众或者其他人的假设的代理人提起争端。

E.协商与仲裁的例外。 您和运营方同意下列争端将不受上述协商及约束仲裁条款约束:

(1)任何试图执行或者保护运营方或暴雪知识产权或与知识产权的有效性相关的争端;

(2)任何有关偷窃、盗版或未经运营方或暴雪授权使用程序的争端,或由这些情况引起的争端;及

(3)要求解除法院禁止令。此类争端应由运营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处理,您和运营方同意将该类争端提交该法院裁决。

15.其他。

程序进一步受美国出口控制的制约。本程序不得再出口、下载或以其他方式出口至美国已禁运货物的国家〔或该国的国民或居民〕或美国财政部特定国民名单或美国商务部禁令表上的任何人。您在此申明并保证:您不处于前述任何国家或任何名单内,不受前述国家控制,不是其国民或居民。

本使用条款构成您与运营方之间就本使用条款约定事项的完整和唯一的协议,并取代就本使用条款事项达成的口头或书面协议。本使用条款、战网使用条款与《魔兽世界®最终用户许可协议》以及使用本程序应遵守的其他公开规则可同时存在并使用。如本使用条款内容与最终用户许可协议内容相冲突,则以本使用条款内容为准。本使用条款所列的专门适用于《魔兽世界》的条款内容如与《战网使用条款》内容相冲突,优先适用本使用条款约定。

如果本使用条款条文因任何原因被认定是违法、无效或者丧失执行力,该条文将从本使用条款中删除,而其余条款的效力则不受影响。运营方未能执行本使用条款中的任何条款的行为不应被解释为放弃当前或未来对该条款的权利,也不会影响运营方日后要求执行该条款的权利。运营方明确提出放弃本使用条款中的规定、条件或要求不构成放弃追究未来与此规定、条件或要求相一致的责任。

在适用法律允许的最大范围内,暴雪和运营方保留本条款的最终解释权。如您有任何疑问,请联系运营方客服部门

(http://www.battlenet.com.cn/support/article.xml?locale=zh_CN&articleId=27428)。

(c) 2010 暴雪娱乐股份有限公司(Blizzard Entertainment,Inc.)及其许可方保留一切权利。World of Warcraft(魔兽世界)、Warcraft(魔兽)、The Burning Crusade(燃烧的远征)、Wrath of the Lich King(巫妖王之怒)和Blizzard Entertainment为暴雪娱乐股份有限公司(Blizzard Entertainment Inc.)在美国和/或其他国家的商标或注册商标。